我要來發表讀書心得了。

我前天才很認真的把人類狀態大會(點此看:大會)看完,然而我聽最後一捲:你的個案,我真正發現了很多秘密。

為什麼一個人會老是找得到一大堆理由去解釋自己的行為?不管是越描越黑或是變白--不過大多數都是變黑,只是當事人自己總是在欺騙自己,以為自己說得一堆理由就可以擁有豁免權。,因為當受害者真的是太容易了。

"要怪他們--我是受害者。"  "我什麼都不知道、我完全是無辜的......."(引自LRH人類狀態大會演講稿P.257)

有感覺了嗎?我有感覺了。

過去有段時間我習慣於說"又不是我要回去唸書的"、"又不是我想要做這件事情的"、"我本來就不想要這樣可是就這樣了"最重要的事情是,BAND。似乎我已經不是第一次在辯解(註一),不過那是我自找的呀。並沒有對我可以負起責任的部分去負責,所以我一直在那裡OOXX的。搞了半天就是會顧人怨就對了。

所以,當受害者是容易的,而且是懶惰的事情。因為都是別人的錯誤,和自己一點關係都沒有。但是真的是這樣嗎?說自己不想念書,是被逼迫的,可是你不就在唸書了嗎?為什麼不問問自己,有什麼地方是可以負起責任的呢?有什麼是自己可以負起點責任的呢?

我不得不引用LRH在此演講稿中的一段話,因為這真的是我覺得太經典的。"會有人能言善到地對你坦承越軌行為(註二)。他們會說:「歐,我做了這個、那個、還做了這個、隱瞞了那個等等的,我還做了這個、那個,還有其他等等的,這就是我全部的越軌行為了--萬歲!」" 是的,這真是件蠢事。ANYWAY,這裡分享出來,除了是很有心得,也讓各位可以內視一下:你是不是有時候也很大方的跟眾人承認你做了什麼事情,但是你卻還是沒有把那些相關的事情給處理掉?

真是抱歉,本人的文字表達還要多練練,現在文字留於CRITICAL(批判模式)的陳腔濫調,所以給我ㄧ點時間恢復正常吧~但是關於以上真的是打到我的"笑穴"了XDDD

有什麼是我可以對這件事情負起責任的?這是句有效的"工具",避免個人陷入困境當中。

 

 

註一:

辯解justification):藉由解釋越軌行為不是一個真正的越軌行為,企圖來減輕一個越軌行為。

註二:

越軌行為overt act):一種有害的行為,或者是違反一個團體的道德規範的行為。這種行為不只傷害某人或某事,它也是一種省略沒做或不該做而做的行為,此行為最少數的人或生活領域帶來最少益處,或者對大多數人或生活領域帶來最大的傷害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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